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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重要子公司『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事宜
2012-03-19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6樓  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5/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1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一股東以一項為限,
所提議案以300字為限。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訂於101年5月10日起至101年5月19日止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3號6樓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並如有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
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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