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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與第一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籌組之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等值新臺幣伍拾玖億捌仟萬元整之聯合授信合約案
2015-06-15
1.事實發生日:104/06/1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第一商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全國農業金庫、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合計十二家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額度之日起算五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等值新臺幣伍拾玖億捌仟萬元整五年期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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