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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2017-06-29
1.董事會決議日:106/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何湯雄策略及新事業開發執行長
李麗秋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執行長
何采容執行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何湯雄策略及新事業開發執行長擔任中欣實業(股)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法人代表人。
(二)李麗秋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執行長擔任中欣實業(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人。
(三)何采容執行副總經理擔任中欣實業(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人及特欣機電(股)公司
董事法人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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