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 2.增資資金來源: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 50,000仟股(含)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最終發行價格計算之 6.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相關規定及視發行時市場狀況授權 董事長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 10%~15%由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除保留發行總數10%~15%由公司 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擬提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由原股東放棄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 方式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除保留發行總數 10%~15%由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擬提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 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權利, 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未來營運所需、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或轉投資事業等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2、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