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款
: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 110/03/31
說明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
上海市浦東新區蘭嵩路
555
號
B
座一層
109
室
2.
事實發生日
:110/3/31~110/3/31
3.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
交易單位數量:
122.5
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原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23,100
元
(
含稅
)
,
本次調降後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11,550
元
(
含稅
)
。
交易總金額:原合約使用權資產總金額人民幣
990,768
元,
本次調降後使用權資產總金額人民幣
866,333
元
4.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
交易相對人:上海統一寶麗時代實業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要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上海自貿試驗區浦深置業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前次移轉金額:人民幣
6,034
仟元
6.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
不適用
7.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
不適用
8.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
2021
年
4
月
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每月租金調降
11,550
元
(
含稅
)
9.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
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
依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10.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
不適用
11.
專業估價師姓名
:
不適用
12.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
不適用
13.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
:
否或不適用
14.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
:
否或不適用
15.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
不適用
16.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
不適用
17.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不適用
18.
會計師姓名
:
不適用
19.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
不適用
20.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
不適用
21.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
不適用
22.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
不適用
23.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
是
24.
董事會通過日期
:
不適用
25.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
不適用
26.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
是
27.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
不適用
28.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
不適用
29.
其他敘明事項
:
1.
交易金額幣別為人民幣。
2.
本使用權資產為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已存在之租賃契約,
今依降租之金額調整使用權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