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公告返回 >
代子公司統一超商(上海)便利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2022-04-11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11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西路568號2棟A401、A409、A501室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1/4/11~111/4/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1,706.79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 每單位租金人民幣4.3元/天(含稅)、物業費27元/月(含稅)
   交易總金額: 使用權資產共約人民幣8,610,271.0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上海統一寶麗時代實業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要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上海市長宁區政府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2007年12月31日
   前次移轉金額:土地使用權人民幣77萬元/畝;
   建物係自行建造,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
   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合約期間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幣223,233.91元(含稅)
   及每月支付物業費人民幣46,083.33元(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辦公室租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1年4月1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1年4月1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交易金額幣別為人民幣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