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12/2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12/2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00/12/23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公告內容
包括認股價格之調整及其他事項等。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公司實際狀況修訂,修改如下:
八、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包括辦理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現金增資、合併或受讓他
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等)...
(三)本認股權證發行後,遇有私募普通股股份增加時,或遇有以
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
之各種有價證券時(以轉換或認股價格為每股繳款額),應依本條
第(一)項規定計算其調整後轉換價格(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依本項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時,如須訂定每股時價,應以私募有價
證券定價日(1)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
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或(2) 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兩者價格較
高者為準。
十二、其他事項
本辦法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通過,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實際發行前若有修正
時亦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與相關法令或本公司章程衝突者,悉依公
司法、相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詳請參見公開資訊觀測站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