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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訊息

補充說明本公司發行100年度海外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

2011-04-14 ()
 

1.事實發生日:100/04/13
2.公司名稱:TPK Holding Co.,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4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12068號函公告事項:
一、海外公司債發行總額,債券每張金額、發行價格及預定發行
日期:
本次發行總額:美金400,000,000元
債券每張面額:美金壹拾萬元或其整數倍數;
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預定發行日期:100年4月20日
二、募集海外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年利率0%
三、募集海外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債券除已被提前贖回、
買回並註銷或行使轉換權外,到期時發行公司將按本債券面額贖
回。到期日為103年4月20日
四、轉換辦法及重要約定事項:
1.發行公司名稱
TPK Holding Co., Ltd. (以下簡稱「TPK」或「發行公司」或「
本公司」)。
2.發行目的:支應轉投資子公司擴廠及購買機器設備之資本需要。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美金4億元
4.發行方式
本次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將於中華民國境外
地區,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數對外公開發行。
5.公司債種類、面額及發行價格
本公司債為記名式非次順位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每張債券面額為
美金壹拾萬元或其整數倍數,並按面額之100%發行。
6.發行日:100年4月20日
7.到期日:103年4月20日
8.上市地點:新加坡證券交易所
9.票面利率
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年利率0%,發行公司每年無須支付利息予債
權人。
10.到期之償還
本公司債除已被提前贖回、買回並註銷或行使轉換權外,到期時
發行公司將按本公司債面額全數償還。
11.債券持有人之賣回辦法
(一)若TPK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時,債券持有人有
權要求發行公司以本公司債面額,提前贖回全部或部分之本公
司債。
(二)若發行公司發生本公司債受託契約中所定義之控制權變動
情事時,債券持有人得要求發行公司依面額提前贖回全部或部
分之本公司債。
12.發行公司之提前贖回辦法
發行公司於下列情況,得提前贖回債券:
(一)當超過百分之九十之本公司債已被贖回、購回並經註銷或
經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時,發行公司得依面額提前將尚流
通在外之本公司債全部贖回。
(二)當中華民國或英屬開曼群島之稅務法令變更,致使發行公
司於發行日後因本公司債而稅務負擔增加或必須支付額外之利
息費用或增加成本時,發行公司得依面額提前依受託契約規定
將本公司債全部贖回。倘債券持有人不參與贖回,該債券持有
人不得請求發行公司負擔額外之稅賦或費用。
13.轉換
(一)轉換標的
債券持有人得於轉換期間內(定義如後),按轉換價格,申請
將本公司債轉換為TPK新發行之普通股。
(二)轉換程序
債券持有人於請求轉換時,應依受託契約之規定檢附轉換通
知書及其他依中華民國或英屬開曼群島法令要求之相關文件
或證明,由中華民國境外之轉換代理人向發行公司提出轉換
申請。
依目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發行公司之債券持有人申請將本
公司債轉換為發行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時,應由發行公司於
收到轉換通知後之五個交易日內,透過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之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新股予行使轉換權之債券持有人。如請
求轉換之債券持有人尚未開立海外公司債轉換集保專戶,發
行公司將俟債券持有人完成相關開戶手續後,再以帳簿劃撥
方式交付新股。前述有關中華民國轉換之法令如有變更時,
應依修訂後之法令辦理。
前項所稱之交易日係指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之日。
(三)轉換期間
除已提前贖回、購回並經註銷、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
法令規定及受託契約另行約定之停止過戶期間外,於本公
司債發行滿40日之翌日起至到期日前10日止,債券持有人得
向發行公司請求將本公司債轉換為發行公司新發行之普通
股股份。
現行法令規定之停止過戶期間如下:
(a)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
內,或其他依法暫停過戶期間。
(b)如發行公司辦理無償配股、配發現金股息或現金增資
時,自發行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首日、現金股息停止
過戶首日或現金增資認
股停止過戶首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
止。
(c)如發行公司辦理減資者,自發行公司辦理減資之減資
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前一日止。
(d)其他依中華民國法律、英屬開曼群島法律或台灣證券
交易所規定之停止過戶期間。
前述有關停止過戶期間之法令如有變更時,應依修訂後
法令辦理。
(四)轉換價格:本公司債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071.84元。(轉換價格所用之美金對新台幣匯率為
1:29.065)
(五)轉換普通股股數
本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以新台幣1,071.84元計算,可轉換
為10,846,768股普通股,轉換匯率為新台幣29.065元兌
換1美元。
(六)轉換價格之調整
本公司債發行後,發行公司如遇有受託契約所訂發行公
司股份數額發生變動或發放現金股利等情事,
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員工紅利轉增資、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增資、
合併增資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且新股
認購或發行價格低於每股時價(每股時價之定義依受託
契約規定),轉換價格應依受託契約規定之公式調整(
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四捨五入計算至分為止)。
(七)轉換身分限制
依目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本公司債持有人如具陸資身
分,限於經大陸地區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合格機構投資
者(QDII)始得於相關主管機關規範的限額內行使轉換
權利。前述有關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之法
令如有變更時,應依修訂後之法令辦理。
14.債券之註銷
本公司債經發行公司購回(包括由次級市場購回)、
提前贖回、到期償還,或債券持有人轉換、賣回者,
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5.銷售限制
本公司債不得於中華民國境內直接募集、銷售或交付。
16.承銷機構及其他有關機構名單
海外主辦承銷商:J.P. Morgan Securities Ltd.、
Nomura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
國內主辦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託人: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代理付款暨轉換機構:Citibank, N.A., London
Branch
五、發行及交易地點:新加坡證券交易所
六、發行方式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無
七、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供轉投資子公司擴廠及購買機器設備,以提高產能。
八、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本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之轉換價格以新台幣1,071.84元計算,可轉換為
10,846,768股普通股,轉換匯率為新台幣29.065元
兌換1美元。TPK本次所發行之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
債若全部按發行後轉換價格轉換為普通股,則原股東
股權之最大稀釋比率約4.6%。
且本次轉換價格係採溢價發行,故對股東權益並無重
大不利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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