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澄清公佈
茲提述Global Radiance Company Limited 與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2008年11月25曰刊發的聯合公佈(“聯合公佈”),內容涉及:(A) Global Radiance Company Limited以協議安排方式(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86條),按以下註銷代價 (I) 每股計劃股份現金1.20港元,或 (II) 每股計劃股份換取0.000047 股持股公司普通股及0.117868股持股公司優先股另加現金0.28港元,就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之私有化建議;以及 (B) 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恢復買賣。本公佈內未另行定義的專用詞語應具有聯合公佈內規定的相同涵義。
茲特別提述聯合公佈第12頁和第13頁上的兩個表格(“持股公司股權結構表”),其中分別載列了持股公司於該聯合公佈日期及緊隨實行建議後(分別假設 (a) 僅參加股東選取私人持股公司股份選擇,及 (b) 全體計劃股東(包括參加股東)均選取私人持股公司股份選擇)之股權結構。Bidco董事會和自然美董事會希望在持股公司股權結構表中提供額外資料,即在下列每一表格中增添加上陰影的各欄,分別列出在每種情况下緊隨實行建議後持股公司總股本的(a)面值金額和(b)溢價金額。自然美股東應注意,每股面值爲0.01美元的持股公司股份將以每股1.00美元的價格向CVC持股公司和選取私人持股公司股份選擇的計劃股東發行,即每股持股公司股份溢價為0.99美元。爲澄清起見,以下轉載這兩個持股公司股權結構表,列出緊隨實行建議後持股公司總股本的面值金額和溢價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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