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之職權範圍及進修情形
本公司
110年
11月
5日董事會任命財務處經理何文雯女士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蒐集與經營公司有關之最新法規發展,以協助董事法令遵循、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等。
一、
112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之業務執行情形:
(一)向董事會、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報告公司治理運作狀況,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召開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二)完成召開
7次董事會及
5次審計委員會,前述會議皆至少於前
7日通知所有董事出席,並提供足夠之會議資料,以利董事了解相關議題之內容。
(三)董事會及股東會會後負責檢覈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四)針對公司營運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向董事會成員報告。
(五)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議事錄中詳實紀錄自報告事項至討論事項之議程中並無股東提問及臨時動議之股東發言,並已將股東常會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檔公佈於公司官網。
(六)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本公司風險管理運作執行情形及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再由審計委員會提報董事會,以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及確保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
(七)為強化風險管理意識及培養風險辨識能力,於
112年
6月為董事及高階主管安排到府進修課程,課程主題為「整合策略發展與
ESG之企業風險管理新思維」,出席率超過
75% 。
(八)協助安排獨立董事分別與內部稽核主管單獨溝通瞭解公司財務業務。
(九)協助安排獨立董事分別與簽證會計師單獨溝通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並安排簽證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列席。
(十)
公司治理主管已向董事會報告新選任之獨立董事於提名及選任時其專業資格及獨立性均符合相關之法令規定,並依法於就任後
10日內檢送至主管機關備查。
(十一)依據
111年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建議,自
112年董事會改選後,為使第十三屆新任董事會成員熟悉公司業務及董事職責,已建置「董事手冊」,內容包含公司業務簡介、網通產業動態、法令規範、董事權利義務、專題報告與國際公司治理資訊,供董事參閱使用。
112年
12月亦已完成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並預計於
113年
2月董事會提報結果。
(十二)110年推動公司治理評鑑提升計劃,相較前一年提升4個級距。111年公司治理評鑑提升至資本額50億~100億元列為前5%。112年公司治理評鑑提升至全體上市公司前5%。
二、
112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之進修情形: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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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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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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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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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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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業永續價值,完善風險管理制度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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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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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策略發展與
ESG之企業風險管理新思維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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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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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貸與、背書保證及取得處分資產規定與實務解析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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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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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宣導會 |
臺灣證券交易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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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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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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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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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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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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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報審閱」常見缺失及重要內控法規實務解析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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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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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場啟航 永續未來新篇章高峰會 |
臺灣證券交易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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